2006年11月14日
汇丰推出创新保本投资产品 — 挂钩股指波动绝对值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将从即日起至2006年11月24日,在内地十个城市(北京、大连、广州、杭州、青岛、上海、深圳、苏州、天津、厦门)推出一款创新的保本投资产品,挂钩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波动的绝对值。
汇丰此次发售的这款新产品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相挂钩,在到期日或自动赎回时保证本金的前提下,使投资者可以有机会分享中国优秀企业成长,获取潜在的投资回报。
这款产品的创新之处在于,产品的收益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变动的绝对值相挂钩,使投资者不仅在挂钩指数上升时,而且在挂钩指数下降时,同样能够获取高回报的可能,因此为客户增加获取潜在回报的机会。
汇丰这款新产品所挂钩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为内地投资者所熟悉。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并被纳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该指数正逐渐成为体现内地宏观经济走向的先行指针之一,因而也成为广大投资者所欢迎的投资对象。
该款保本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两年,投资货币为美元,最低投资金额为2万美元, 不设投资者提前赎回。在该产品到期日或自动赎回时,投资者可获得100%的投资本金及相应的投资回报。
到期日投资回报的计算方法为:每个季度设立一个估值日(在投资期限内共8个),产品的到期收益取决于指数在各个估值日表现的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与参与率(预定为60%)的乘积。同时,该产品设有自动赎回机制,产品在每年设立一个自动赎回厘定日(分别为2007年11月27日和2008年11月27日),在自动赎回厘定日,如果最终指数水平低于最初指数水平的70%,则该产品将会在自动赎回厘定日之后的第5个香港、纽约及中国内地营业日被自动赎回,投资者将会获得本金加上一个固定回报(该固定回报为投资本金的5%)。
由于投资该产品可获得的最高回报不设封顶,如果在投资期内相关指数波动剧烈,客户可以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反之,如果投资期内相关指数交投平淡而相对稳定,客户的投资回报将有可能低于同期市场普遍存款利率水平;若自动赎回事件并未发生,且在每个估值日指数表现的绝对值均为零,则投资者将不会获得任何回报,但到期仍可得到100%本金。
随着内地个人资产的不断累积,投资者对创新理财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汇丰将充分利用其理财专长及全球资源,继续为内地客户不断开发更多稳定而多样化的外币投资产品,帮助客户拓宽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
附注﹕
1.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是汇丰集团的创始及主要成员。汇丰集团在全球7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约9,500间分支机构,截至2006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达17,380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庞大的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之一。
2. 汇丰在中国内地
汇丰在内地现有26个网点,包括13间分行(设于北京、成都、重庆、大连、广州、杭州、青岛、上海、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及厦门)和13间支行(设于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和天津)。此外,已获准筹建的汇丰西安分行将于年内开业。汇丰中国业务总部设于上海浦东。
3. 风险提示
本保本投资产品特别提示:保本投资产品有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合同明确规定的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保本投资产品与普通定期存款不同,亦不应视为普通定期存款的代替品。该产品在到期日或自动赎回时保证本金但收益不确定,所以客户在享受高回报潜力的同时,必须能够承受因市场变化带来的一定风险。另外,由于此产品不设提前赎回,客户需对自身的资金在投资期内做好安排。
4.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免责声明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该指数」)乃由恒指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批准发布及编制。「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之标记及名称之所有权权益由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同意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可就本结构性投资产品(「该产品」)使用及引述该指数,惟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无就(i)该指数及其计算或任何其它与之有关的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或(ii)该指数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涵的资料作任何用途之适用性或适合性;或(iii)任何人士因使用该指数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涵的资料作任何用途而引致之结果,而向该产品之任何经纪或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人士作出保证或声明或担保,亦不会就该指数提供或默示任何保证、声明或担保。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可随时更改或修改计算及编制该指数及其任何有关程序、成份股份及系数之过程及基准,而无须作出通知。于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会因(i)银行就该产品引用及/或参考该指数;或(ii)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在计算该指数时的任何失准、遗漏、失误或错误;或(iii)与计算该指数有关并由任何其它人士提供的资料的任何失准、遗漏、失误或错误;或(iv)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处置该产品的人士,因上述原因而直接或间接蒙受的任何经济或其它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处置该产品的人士,不得因有关该产品的事宜,以任何形式向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或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索偿、法律行动或法律诉讼。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处置该产品的人士,须完全了解此免责声明,并且不能依赖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免产生疑问,本免责声明并不会于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人士与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或恒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构成任何合约或准合约关系,而亦不应视作已构成该等合约关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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